卫生部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禁商业化供卵

以下文件由玉兰基金会奉献文章,文件出处是:http://www.yulane.org/counsel/Documents/CNPB_001_CN_EggDonorLaw_卫生部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禁商业化供卵.pdf

卫生部: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严禁商业化供卵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朱玉、周婷玉)卫生部2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和监督部门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日前组织专家组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对其中10个省份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整改后的复审。截至2004年12月底,共批准37家医疗机构开展或试运行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批准5家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其中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精子库因未按规范操作已被暂停。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的应用在我国已初步进入规范有序的阶段,但是仍有一些未经批准的单位长期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已被批准的单位,有的未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伦理原则的规定,有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业务。

       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的应用,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厅、局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单位,检查已被批准开展上述技术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伦理原则,对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引导患者前往已经获得批准的医疗机构就诊。(完)

卫生部:七省医疗机构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

        为规范和整顿我国人类辅助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技术的医疗市场行为,保证其安全有效、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地开展,不断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管理水平,使其逐步走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1年2月20日颁布的第14号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第15号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卫科教发[2001]143号文件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卫生部组织专家分别对重庆、江苏、浙江、江西、海南、湖北和湖南省市卫生厅(局)审核、申报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论证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严格的回避制度。

以上文件由玉兰基金会奉献文章,文件出处是:http://www.yulane.org/counsel/Documents/CNPB_001_CN_EggDonorLaw_卫生部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禁商业化供卵.pdf